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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附属医院: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6年度教师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重庆医科大学教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重医大发﹝2022﹞156号,附件1)。

二、聘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年度教师聘任的申报、审核及评审均通过学校“教师聘任申报系统”完成,具体材料提交流程与时间节点详见附件2。

(一)本人申报

申报人员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从个人廉洁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及能力等方面进行自评,并于2026年5月10日前通过教师聘任系统提交申请,完成“申报”环节的操作。系统详细操作说明参见附件3。

2023年聘任(含续聘)的专任教师聘期将于2026年届满,如需续聘本次须提交申请,2024年、2025年聘任(含续聘)的专任教师尚在三年聘期内,本次无须申报。

(二)二级单位审核及材料公示

1.按照学校校长办公会精神,教师聘任工作小组按学院组建。教师聘任工作小组实行备案制度,小组成员不得低于5人,各二级单位自行发文,如有调整,上报备案即可。

2.二级部门通过系统审查本部门申报人员材料。二级单位(部门)党组织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医德医风进行审核。学校教师聘任工作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4。

3.二级单位于2026年5月25日前将审查通过的申报人员的《重庆医科大学教师聘任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报送材料

各二级部门应于2026年5月29日前将从系统导出并完善后的《重庆医科大学教师聘任名册》纸质版与电子版统一报送至教师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纸质版材料须分别由经办人员签字、部门负责人及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级部门材料审核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的态度做好审核工作,确保申报人员信息填报的规范、准确、完整,确保上报的内容与系统申报信息一致。

(四)学校教师聘任工作组审定及结果公示

三、其他说明

(一)聘任权限

专任教师首次聘任及续聘事宜,由学校统一审批。其他类型教师首次聘任及续聘由二级单位按照相应程序进行。

(二)学校和首次聘任的专任教师签订聘任合同,聘期3年;申报人员若符合条件须申请续聘,续聘由学校发文执行,聘期3年,续聘期满自动解除聘任。

(三)各二级单位是受聘教师年度考核的实施主体,应以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及聘用合同为依据,认真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四、纪律要求

(一)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二)个人申报须严格遵守“诚信承诺”规定。凡违反诚信承诺、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已获聘任的,撤销相应聘任结果。

(三)教师聘任材料申报审核工作严格执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对于审查材料审核不严、因工作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工作人员,违反聘任工作纪律的评审专家,以及不严格执行聘任政策、未按规定程序开展工作的有关部门,均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切实维护聘任工作的严肃性与公正性。

五、联系方式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吴老师 陈老师 68485444

系统保障 (技术支持):贺金凤 13308356550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教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重医大发﹝2022﹞156号)

2.教师聘任材料上报及时间安排

3.教师聘任系统个人操作指南

4.重庆医科大学院系教师聘任工作小组及联系方式

(附件详见OA)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6年4月29日

编辑:王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