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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30来源: 科研处 阅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通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

1.申报条件

(1)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3)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在编在岗教师。

(二)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

项目所属学科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项资助10万元,全国拟设立50项,研究年限为2年。

1.申报条件

(1)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

(2)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编在岗教师。

2.最终成果要求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三)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

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1.申报条件

(1)该项目为限项申报,原则上各二级单位限报1项;

(2)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3)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

二、限定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一)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二)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三)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四)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五)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度申报资格。

三、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设有申报指南者,务必结合指南进行选题申报。

(五)其他事项详见有关通知要求(http://www.moe.gov.cn/s78/A13/或www.sinoss.net/gl/tzgg/)。

四、申报方式

(一)登陆教育部社科司主页“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http://www.moe.gov.cn/s78/A13/),按要求及流程申报。

(二)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2月16日至3月20日。

五、工作安排及材料提交

(一)申报项目材料论证。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各申报人员须认真撰写申报资料,申报单位应高度重视,提前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召开项目申报指导于3月10日前完成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集中论证。

二)提交材料

1.申报书最终定稿由项目申请人在申报系统提交。

2.申报书最终定稿纸质版1份,课题组成员须亲笔签字。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及纸质件1份,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4.科研诚信承诺书纸质件1份。

项目申报以各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组织,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材料提交时间

1.“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项目为限额申报,各高校限报2项。各单位统一交由学生处汇总组织专家论证排序,于20223月15日前提交电子版及纸质件申报材料1份

2.其他项目的申请材料于2022年3月16日前提交。

3.请提前谋划,所有材料请准时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68485542电子邮箱:416959090@qq.com

地址:第二教学楼3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