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 学 金 设 置
一、设置了形式多样的奖学金
1、新生奖学金: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高考成绩优秀者,可获一、二等奖学金,本科一、二等奖金额分别为1000元、600元,专科一、二等奖金额分别为600元、400元,奖励面为招生人数的5%。
2、优秀学生奖学金:
根据优秀学生奖学金条件,每年评定一次。特等奖1000元,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奖励面分别为各专业人数的1%、5%、10%、10%。
3、单项奖学金:
在校学习期间,凡获得以下项目奖者,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
①全国英语水平测试四、六级优秀者②计算机统考成绩优秀者③市级以上文艺活动奖
④市级以上体育活动奖⑤市级以上社会实践奖 ⑥精神文明奖⑦ 见义勇为奖⑧市级以上先进集体奖⑨市级以上优秀党团员、先进青年⑩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4、定向奖学金
被我校录取的内地考生,毕业后愿意到特定企业、边远贫困山区工作者,由用人单位支付定向奖学金,标准为800-1000元/生/年
。
5、个人或集团公司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助学金。如联邦奖学金等。
二、设置贷学金
1、国家助学贷款:
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贷款,贷款限额为当年学费额度。
2、校贷学金:
生活确有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贷学金制度规定,申请无息贷款,标准为:一等600元/生/年,享受面3%;二等500元/生/年,享受面5%;三等400元/生/年,享受面为7%。
三、资助困难学生措施
1、特殊困难补助
为了帮助部分经济确有困难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专设此项补助。标准为:一等800元/生/年,二等600元/生/年,三等400元/生/年,享受面:学生总数15%。
2、临时困难补助(标准临时确定)
3、勤工助学:
为保证特困生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尽可能地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保证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不因生活困难而辍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