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2007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类助学招生简章
经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我校今年继续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类助学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招生对象及范围: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愿为祖国医疗卫生事业贡献力量,身体健康,具有有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专科学历及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现有学历具备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考试资格)的从业人员,均可报考。
二、 招生专业、层次、计划、学习形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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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层次 |
招生人数 |
学习形式 |
学习年限 |
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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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
独立本科段 |
300 |
业余 |
理论教学2年 |
3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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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3个月 |
1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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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
专科与自考本科衔接 |
300 |
业余 |
理论教学1.5年 |
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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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3个月 |
三、
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2日,9月4日正式上课。
2、报名地点:重庆医科大学卫生学校二楼招生办公室。
3、报名办法:
(1)护理学(独立本科段):
凭本人身份证,备一寸照片2张和相关学历、资格证明(护理学大专文凭及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已有自学考试准考证的,须提供准考证复印件。
(2)护理学(专科与自考本科衔接):
重庆市高校护理学专业普通专科和高职专科在校生(二、三年级)均可报名,备一寸照片2张和在校生证明(本校学生凭学生证,外校学生凭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证明)。
四、
录取: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和资格审查结果,择优录取后发给“入学通知单”。
五、
待遇:
学员参加重庆市自考办统一组织的考试,在规定的时间(8年)内完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并完成规定的实验实习任务,可获得重庆医科大学附署、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一毕业证书,在全国范围内享受大专或本科待遇。独立本科段毕业生符合《重庆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规定,可授予护理学专业学士学位。毕业后学校推荐就业。
六、
专业简介:
培养目标与要求:为各级医院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现代卫生保健事业发展的临床护理应用型人才。要求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应用护理学及相应学科知识和技能为病人提供整体护理。
独立本科段课程: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英语(二)、计算机应用基础、公共关系学、社区护理学(一)、护理管理学、护理教育导论、护理学研究、精神障碍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二)、预防医学(二)、护理学导论、内科护理学(二)。(注:英语(二)可用康复护理学、急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二)替代)
专科与自考本科衔接考试课程:衔接类课程:毛泽东思想概论、英语(二)、计算机应用基础、妇产科护理学(二)、预防医学(二)、内科护理学(二);统考类课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公共关系学、社区护理学(一)、护理管理学、护理教育导论、护理学研究、精神障碍护理学、护理学导论。
七、
联系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办公室: 68897848、
89012762、89012411 校办公室: 68898655
重庆医科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重医大附一院卫生学校助学中心
2007年6月